治安科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19作者:设置

    一、联系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四防”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治发防范工作。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健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
    三、打击刑事犯罪,做好侦察破案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做好现场保护、勘查、取证工作,努力提高破案率。
    四、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技术防范,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五、积极预防犯罪、协同有关单位做好“两劳”人员和有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防止新的犯罪,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和转化工作,防止铤而走险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负责学校治安复杂场所和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对在校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治安管理。
    八、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九、搞好内部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重要首长的警卫工作。
    十、培养发展治安耳目、有目标的组织守候,抓获现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抓好治安组织建设,指导治保会开展治保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治保会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治安工作的基础建设,经常深入基层,广交朋友,收集治安信息,定期分析校内的治安动向,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十三、负责学校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及监控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