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作者:设置

毕业生安全离校是关系我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为保持良好的校园安全秩序,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毕业生愉快、安全、顺利的告别母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国有资产管理、学生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在校园内从事废品收购、行李托运、预订车票等工作。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清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接送毕业生的车辆和行李托运车要服从公寓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的指挥、调度,规范行驶,停放有序,不得堵门、占道,影响人员出入和正常的秩序。

三、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以理性、文明的方式表达对母校的留恋:不酗酒滋事;不焚烧物品;不损坏公物;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及他人安全和损坏公共卫生坚决不做

保卫部门要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对校园僻静区域的巡查,及时劝离晚9时后仍在僻静区域滞留的学生。

四、保卫部门要加大校门管理力度。毕业生离校期间,外来人员车辆、外出物品较多,门卫人员要严格外来人员、车辆进校园登记制度,防止不法人员混入;外出物品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切实保障学生的财物安全。

五、毕业生离校及期末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争取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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