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机欠费型
犯罪嫌疑人冒充电话局、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当被事主否认后,犯罪嫌疑人即谎称“事主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求事主要尽快报案”,并把所谓的“报警电话”(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事先自己安装的电话设备,下同)留给事主。事主在拨打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电话(同伙犯罪嫌疑人接听)时,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人称:事主名下登记的部分电话和银行账户可能被“犯罪嫌疑人”冒用而涉嫌犯罪,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存款转移至一指定账号(犯罪嫌疑人开户账号,下同),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并电话“指导”(操纵,下同)事主在ATM机上进行操作(银行卡内存款转帐至犯罪嫌疑人账户),达到诈骗目的。
二、POS(刷卡购物)消费型
犯罪嫌疑人以“贵客户在某商场刷卡消费了多少钱”为内容群发短信,并留下联系电话。当事主拨打电话核实时,犯罪嫌疑人即称事主在某某商场刷卡消费了多少钱,要求还款。当事主否认后,犯罪嫌疑人即谎称事主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求事主尽快报案,并把所谓的“报警电话”留给事主。当事主在拨打嫌疑人留下的电话报案时,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人称事主名下的银行卡被人冒用,让事主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一指定账号,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并电话“指导”事主在ATM机上进行操作,达到诈骗目的。
三、退税引诱型
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资料后,冒充税务局或房管局工作人员给事主打电话或发短信,内容为“税务局要退还车主购置税”或“因政策变化,房管局要退还事主部分房屋购置税”,并留下税务局或房管局的“联系电话”,若事主拨打电话联系时,对方便让事主从银行ATM机上利用转账操作获取退税费用。当事主到银行按照不法分子的电话“指示”操作后,便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转入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内。
四、低价出售利诱型
犯罪嫌疑人以“低价出售各种车辆”为名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犯罪嫌疑人往往以看车为由让事主先存入一指定账号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当事主存完钱要求看车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继续存钱,以此达到骗钱目的。
五、低息贷款利诱型
犯罪嫌疑人以“利息低、无需担保、下款快办理贷款业务”为名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嫌疑人往往以预先支付利息为由让事主存入一指定账户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利息,当事主存入钱要求贷款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继续存钱,以此达到骗钱目的。
六、号码中奖型
犯罪嫌疑人以“你的手机号中奖了,请与某某号联系”为内容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嫌疑人往往以预先支付公证费、税等为由让事主存入一指定账户一定数额的现金,当事主存入钱要求返还奖金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存钱,当事主发现后,钱已存入犯罪分子的账户难以追回。
七、编造事故型
犯罪嫌疑人以事主其亲属、朋友好友在外地出车祸、遇有重大疾病、钱包物品被盗等为由群发短信,诱骗事主将钱汇往某一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或犯罪嫌疑人在事先了解到事主的家庭信息情况的前提下,以频繁打骚扰电话及其他手段迫使对方关机,后犯罪嫌疑人再以事主亲属、朋友好友在外地出车祸、遇有重大疾病,处于昏迷不能说话,或钱包物品被盗等为由诱骗事主将钱汇往某一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八、汇款蒙骗型
犯罪嫌疑人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内容为“请将钱汇到某一指定银行账号,姓名为某某”的短信大量发出。恰巧,有的事主正打算汇款,收到短信后,未经核实,便将钱直接汇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还有的事主因拖欠别人钱款,收到此类短信后,自认为是催款的,也不经过核实,便将钱匆匆汇入。
九、骗取话费型
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内容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当事主拨打电话时,嫌疑人便赚取了高额的话费。
十、盗打号码型
犯罪嫌疑人群发内容为“我是某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事主按对方的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嫌疑人便用该卡肆无忌惮地盗打事主的电话,给事主造成损失。
十一、敲诈型
犯罪嫌疑人冒充黑社会人员群发短信,内容为“我是黑社会的,有人看你不顺眼,花钱雇我要你一条胳膊,如想摆平,将多少钱汇至某指定账号”或“我掌握了你的隐私,如不想被别人知道,请汇多少钱到某账号”进行敲诈,这时事主出于害怕或花钱买平安的想法,便将钱汇入嫌疑人的账户。
犯罪嫌疑人冒充电话局、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当被事主否认后,犯罪嫌疑人即谎称“事主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求事主要尽快报案”,并把所谓的“报警电话”(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事先自己安装的电话设备,下同)留给事主。事主在拨打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电话(同伙犯罪嫌疑人接听)时,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人称:事主名下登记的部分电话和银行账户可能被“犯罪嫌疑人”冒用而涉嫌犯罪,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存款转移至一指定账号(犯罪嫌疑人开户账号,下同),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并电话“指导”(操纵,下同)事主在ATM机上进行操作(银行卡内存款转帐至犯罪嫌疑人账户),达到诈骗目的。
二、POS(刷卡购物)消费型
犯罪嫌疑人以“贵客户在某商场刷卡消费了多少钱”为内容群发短信,并留下联系电话。当事主拨打电话核实时,犯罪嫌疑人即称事主在某某商场刷卡消费了多少钱,要求还款。当事主否认后,犯罪嫌疑人即谎称事主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求事主尽快报案,并把所谓的“报警电话”留给事主。当事主在拨打嫌疑人留下的电话报案时,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人称事主名下的银行卡被人冒用,让事主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一指定账号,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并电话“指导”事主在ATM机上进行操作,达到诈骗目的。
三、退税引诱型
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资料后,冒充税务局或房管局工作人员给事主打电话或发短信,内容为“税务局要退还车主购置税”或“因政策变化,房管局要退还事主部分房屋购置税”,并留下税务局或房管局的“联系电话”,若事主拨打电话联系时,对方便让事主从银行ATM机上利用转账操作获取退税费用。当事主到银行按照不法分子的电话“指示”操作后,便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转入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内。
四、低价出售利诱型
犯罪嫌疑人以“低价出售各种车辆”为名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犯罪嫌疑人往往以看车为由让事主先存入一指定账号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当事主存完钱要求看车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继续存钱,以此达到骗钱目的。
五、低息贷款利诱型
犯罪嫌疑人以“利息低、无需担保、下款快办理贷款业务”为名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嫌疑人往往以预先支付利息为由让事主存入一指定账户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利息,当事主存入钱要求贷款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继续存钱,以此达到骗钱目的。
六、号码中奖型
犯罪嫌疑人以“你的手机号中奖了,请与某某号联系”为内容群发短信,当事主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时,嫌疑人往往以预先支付公证费、税等为由让事主存入一指定账户一定数额的现金,当事主存入钱要求返还奖金时,嫌疑人往往又以别的借口让事主存钱,当事主发现后,钱已存入犯罪分子的账户难以追回。
七、编造事故型
犯罪嫌疑人以事主其亲属、朋友好友在外地出车祸、遇有重大疾病、钱包物品被盗等为由群发短信,诱骗事主将钱汇往某一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或犯罪嫌疑人在事先了解到事主的家庭信息情况的前提下,以频繁打骚扰电话及其他手段迫使对方关机,后犯罪嫌疑人再以事主亲属、朋友好友在外地出车祸、遇有重大疾病,处于昏迷不能说话,或钱包物品被盗等为由诱骗事主将钱汇往某一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八、汇款蒙骗型
犯罪嫌疑人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内容为“请将钱汇到某一指定银行账号,姓名为某某”的短信大量发出。恰巧,有的事主正打算汇款,收到短信后,未经核实,便将钱直接汇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还有的事主因拖欠别人钱款,收到此类短信后,自认为是催款的,也不经过核实,便将钱匆匆汇入。
九、骗取话费型
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内容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当事主拨打电话时,嫌疑人便赚取了高额的话费。
十、盗打号码型
犯罪嫌疑人群发内容为“我是某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事主按对方的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嫌疑人便用该卡肆无忌惮地盗打事主的电话,给事主造成损失。
十一、敲诈型
犯罪嫌疑人冒充黑社会人员群发短信,内容为“我是黑社会的,有人看你不顺眼,花钱雇我要你一条胳膊,如想摆平,将多少钱汇至某指定账号”或“我掌握了你的隐私,如不想被别人知道,请汇多少钱到某账号”进行敲诈,这时事主出于害怕或花钱买平安的想法,便将钱汇入嫌疑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