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19作者:设置

消防科在保卫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防火计划和安全目标。
2、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度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3、经常对全校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进安全防范意识,负责训练义务消防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
4、负责组织全校性安全防火工作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不断改善和完善安全消防条件,保持消防和疏散通道畅通,健全防火安全档案。
5、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全校主要建筑物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和扑救预案。
6、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种火险成因、扑救措施、消除隐患的办法进行研究,掌握全校建筑结构等级、用火部位、电力设施容量、动力电热设备位置、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情况。
7、加强对防火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在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查处各类火险事故和防火、生产等方面违章肇事单位和个人,协助消防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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