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作者:设置

 根据各学院每学期教学计划,本着够用、零库存原则,及时填报易制毒化学品购置计划表(见保卫处、实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区均可下载),按照济南市长清区禁毒大队要求,报送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表时间每学年申请四次,每学期两次,一次是寒暑假开学后第一周可申请一次,第二次是每学期第十周。填好后将计划表纸质版报实验管理中心(办公楼508电子版发到lymsdu@126.com,由实验管理中心备案,保卫处统一申报。请各学院仔细核实数量,认真填报,以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

具体要求:

1.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表中联系电话要写清楚,方便送货时联系。

2.各学院要建立台账(保卫处网站下载区下载),并于每学期第十八周将台账报送实验管理中心,由实验管理中心汇总后交保卫处存档,保卫处报备、核销。

3.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表只能填写第二类、第三类的化学品。

  

保卫处、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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