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研究所、部门单位:
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国学校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为落实中央、省委各级领导指示,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领导,成立校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才
成 员:各校区、研究所、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二、检查实施过程。
1、检查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2、参加检查人员:校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3、检查内容范围:各校区、研究所、各部门单位校园安全,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秩序、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各类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风险点排查等。
4、检查方式:各校区、研究所、各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安全管理处组织抽查。
5、组织落实;各校区、研究所、各部门单位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并对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协助解决方案,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处。
三、检查要求
1、各校区、研究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本次安全检查当成一次全面了解本单位安全风险状况的机会,全面查找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全力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检查过程中各校区、研究所、各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检查,被查单位安全管理人要全程陪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2、检查过程中,不遮遮掩掩,大胆地把问题找出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彻底摸清底数,理清整改的方向和内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检查过程中发现难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决不把隐患包裹起来,以生后患。
4、各校区、研究所、部门单位于4月30日15:00前把《校园安全大检查记录表》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风险点排除措施的电子版和纸制版报学校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董莲凤 联系电话;690811或89631055 邮箱:qybwc@126.com
安全管理处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