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65 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 2019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 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切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具体内容
1、 2019年6月1日至6月9日:6月第一周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知识相关横幅、标语或宣传画。
(2)做好防范非法集资、防网络电信诈骗、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安全教育工作。
2、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5日:6月第二周为“实战演练周”组织开展消防器材的应急实战演练活动。
(1)组织学校安保队员进行防暴演练。
(2)组织各学院进行安全技能大比武。
3、2019年6月16日当日,组织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在校园设立宣传点,通过现场咨询、散发安全生产资料等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全院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4、2019年6月17日至6月23日:6月第三周为“安全文化交流周”。
(1)与长清区大学路派出所合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师生实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以吸取教训,完善措施,防范事故案件发生为目的,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组织对全校保安、公寓(教学楼)管理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5、2019年6月24日至6月30日:6月第四周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周”。
学校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校车运行安全、水电保障及用供电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并抓好落实。
2、扎实宣传,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要落实措施,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不走过场。
3、认真总结,强化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系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特色鲜明的开展活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提炼和总结,注意对活动中的文字资料、新闻图片、视频等素材进行收集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