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校(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在寒假前安排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
1.各部门、单位自查,时间:1月13日-14日。
2.校(院)安全检查工作组检查,时间:1月15日-20日。
3.校(院)安全检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抽查各校区(园区)校园安全工作。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覆盖各校区(园区)教学、科研、生活区域的消防、交通、治安、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等,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体育馆、办公场所、校内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和区域。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学生公寓等场所是否违规充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是否存在楼宇内电动车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彩钢板建筑;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同时,检查寒假值班人员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是否熟悉,以及是否具备基本的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
(二)实验室安全:以校(院)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化品的保管、使用是否安全,有无出入库登记;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等;用电用水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本学期开展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校园治安安全:校园内是否存在违规悬挂横幅,违章搭建和违规摆摊设点;是否存在非法宗教活动、“黄赌毒”场所及现象;校园内是否违规遛放宠物或存在流浪狗;是否存在骑乘 摩托车等限禁交通工具;机动车停放秩序是否良好;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学校围墙有无损毁;门卫登记制度有无规范运作等。
(四)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蜡烛、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是否违规吸烟或存放易燃物品。同时,检查宿舍的电线、电器、消防设备等物品是否老化或存在安全隐患。
(五)食堂安全:检查食堂的燃气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用,是否按规定进行燃气泄漏检测。同时,检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食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三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其他安全: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还需关注师生假期交通安全、心理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加强留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检查方式与流程
(一)单位自查。2025年1月14日前,各部门、单位于对照校(院)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建立安全工作台账。
(二)抓好整改。各部门、单位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即知即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三)校(院)检查。校(院)将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反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无遗漏。
(三)加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校(院)安全稳定。
校(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