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就业、公务员招考、参军入伍、升学、出国、政审考察等原因需要学校安全管理处出具政审证明的同学,需持所在学院单独出具的该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必须包含学生姓名、年级、专业、身份证号、日常在校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与非法组织等基本信息),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至学校安全管理处(长清校区办公楼西门厅北侧138房间)备案办理。
如有官方政审表格、考察登记表等材料需要安全管理处签字盖章的同学,须一并携带学院开具的在校现实表现证明,前往安全管理处(长清校区办公楼西门厅北侧138房间)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