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借用户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6-26作者:设置

师生借用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学校集体户口)

借用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内证件或身份证)前往学校警务室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填写《集体户口卡借阅凭证》借用户口卡。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须知:

一、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持本人有效证件。

二、委托办理需持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爱护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得折损,妥善保管。

四、遵守管理制度,7工作日内归还,切忌遗失。

温馨提示:办理人因故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办理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借阅凭证下方标明被委托人姓名、学号、手机号。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