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借用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学校集体户口)
借用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内证件或身份证)前往学校警务室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填写《集体户口卡借阅凭证》借用户口卡。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须知:
一、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持本人有效证件。
二、委托办理需持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爱护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得折损,妥善保管。
四、遵守管理制度,7个工作日内归还,切忌遗失。
温馨提示:办理人因故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办理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借阅凭证下方标明被委托人姓名、学号、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