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种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可放行

发布时间:2015-04-17作者:设置

这些行为包括:当事人陈述、申辩符合客观实际,可以采纳的;当事人非故意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立即改正的;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造成危害、影响且经教育、指出后能立即改正的;老人、中小学生、残疾人、下岗职工、特困户等交通违法者,经教育主动消除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行驶规定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造成危害、影响且经过教育、指出后能立即改正的;驾驶人因抢救病人、见义勇为等原因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造成危害、影响且经过教育、指出后能立即改正的;运送电煤和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造成危害、影响且经过教育、指出后能立即改正的;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手续合法的;驾驶人在市区内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教育后能立即改正的;在校园周边违反规定临时停放的接送学生车辆,经教育能立即改正的;核定载质量2吨以下(含2吨)的小型货车载货未超过5%,核定载质量2吨以上的货车载货未超过10%的;对驾驶车辆超过限速值10公里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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